學位考試
國立中央大學歷史研究所
研究生學位口試流程說明
依據【國立中央大學博士班、碩士班研究生學位考試細則】辦理。
102學年度起入學之研究生(學號102<含>以後者),均須於臺灣學術倫理教育資源中心線上修習學術研究倫理課程所需時數,【未完成本課程,不得申請學位考試】。
帳號為學號,密碼為學號後五碼,進入課程後可換密碼
- 修習本必修0學分課程之學生,須通過線上課程測驗達及格標準,未通過者,須於申請學位口試前補修完成。
- 學生可自行選擇中文或英文版本修習。只要修習一次通過即可,不用每學期修讀。本課程成績不會列入成績單中。
【turnitin論文原創性比對工具】
- 申請帳號:圖書館首頁->常用連結->turnitin論文原創性比對工具(依據流程申請帳號,有問題請洽圖書館)
- 使用期限只有一學期,失效可再次申請
口試申請流程說明
1.提送申請時間:
學位考試申請前由指導教授提供所辦口試委員名單、聯繫方式,由所上協助確認考試時間後,聯繫並通知三方(指導教授、口試委員和研究生)
每學期開學註冊日起,原則上以【口試日兩週前】提出。請依據校方行事曆完成線上申請。
2.【重點】先至中大Portal>服務櫃台(iNCU)>學位考試申請系統申請,填上論文題目,指導教授資料後,列出指導教授推薦函先讓教授簽名。
3.接著點選學位考試流程 並依照流程操作(如指導教授非本校教師導致線上申請上【無法】點出相關資料,有這樣的狀況才需要至 註冊組,下載【學位考試申請表】以及【指導教授推薦書】。)
4.簽名後得檢具1.歷年成績表(截圖)2.學位倫理考試通過證明3.指導教授推薦函4.論文相似度比對電子回條5.論文提要(就是摘要)6.論文(初稿)匯整為PDF檔上傳申請學位考試(如直接將相似度比對的完整資料直接附上,可不用再提供5-6項的資料,避免造成重覆以及資料量過多)
口試(實體)流程說明
1.請至少提早 30 分鐘至所辦借教室鑰匙。
2.將文件列印好:口試委員審定書、學位考試評定報告單、學位考試評分條、領據以及停車券(一週前向所辦提出需求及停車車號)。
3. 請自行準備茶水或是餐點。
4、文件擺放方式:
4-1. 學位考試評分條、聘書(如有需要請一週前提出)及筆,每位委員一份。
4-2. 口試委員審定書、學位考試評定報告單請置於中間座位, 口試請自行全程錄音錄影存檔留存於系所,經系所主管同意方得調閱。相關檔案須妥予保存一年,惟依規定提起申訴者,應保存至申訴程序結束或行政救濟程序結束為止。
4-3 口試後,請向委員確認是否修改論文題目,若要修改題目,請自行上portal修改並至所辦列印請委員簽名;若無需修改,則請委員直接簽名即可,相關文件請委員放置紙袋內,送回所辦。
4-4 請務必回復場地清潔、關閉電源。
4-5 結束後請所辦會將口試委員審定書正本印製後歸還,敬請妥善保管,切勿遺失。
口試(線上)流程說明
1.於線上口試日期確定後,請上註冊組下戴表單4-01-3 視訊舉行學位考試申請表
2.先上網申請G suit 帳號,確認有錄影功能並完成口試委員的會議邀請,將審定書、學位考試評定報告單、學位考試評分條、領據寄給每位口試委員。
3.由學位考試申請人員提供網路通訊軟體,架設視訊環境,並於口試前與口試委員進行連線測試,備求完善使教授可以於口試舉行時上網與其他學位口試委員們同步口試。
4.學位考試細則第三條:如有特殊情形,經系所主管同意後,得採視訊方式辦理;惟仍應符合公平公正公開原則,並全程錄音錄影存檔留存於系所,經系所主管同意方得調閱。相關檔案須妥予保存一年,惟依規定提起申訴者,應保存至申訴程序結束或行政救濟程序結束為止。
5.將評分單寄給教授,口試舉行結束,由該教授告知其他現場口試委員學生之口試成績,由學位口試委員召集人代謄其他教授評定之分數,並立即在螢幕上呈現過目並確認無誤,請教授簽名完後在口試前將已簽名之評分單寄回系(所)。
6.視訊口試委員不得支領交通費。
畢業離校流程說明
1.學位論文電子授權書:新版表格:請至圖書館首頁「表單下載」下載,填寫完後與論文電子檔一同上傳如何上傳。
2.論文影印附件-論文電子授權書、推薦書、審定書、中英文摘要、論文內容<-這是每位學生繳交論文的基本附件
3.論文影印份數:所辦要有一本精裝本、註冊組要有一本平裝本,圖書館要看公開不公開提供一本(不限定精平裝),其他提供給指導教授的論文份數,端視老師跟學生間討論,這部份不影響畢業流程。
4.請依據校方行事曆完成離校申請。
研究生學位論文紙本常見錯誤
http://pdc.adm.ncu.edu.tw/postM/post/reg/1100624-1.pdf
學位考試申請 Q&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