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7學年度碩士生切結書 2018-03-13 AdminAdmin 公告 因繳交期間前,仍未取得證書者,或是未於期限內繳交學位證書影本(須加蓋原畢業學校關防或註冊組戳章,並加註「核與正本相符」之字樣)。可提供107學年度碩士生切結書 詳如附件 切結書.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