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7學年度碩士生切結書

  • 2018-0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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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繳交期間前,仍未取得證書者,或是未於期限內繳交學位證書影本(須加蓋原畢業學校關防或註冊組戳章,並加註「核與正本相符」之字樣)。可提供107學年度碩士生切結書
詳如附件